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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名称: 新农合缴费
办件内容:

事项名称: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务办理机构

咨询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下,最近有新农合缴费,我家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的农村,不知国家有相关的缴费标准吗?有人说政府已经取消缴费了,不知是真是假,在此咨询一下。谢谢。

申请人/申请单位: 姜** 提交时间: 2017-11-15 22:32:24
受理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受理时间: 2017-11-16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17-11-16
答复内容:

  您好,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厅业务!您提交的问题我厅非常重视,迅速转交有关处室、单位进行办理,限期答复,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省已于2014年完成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根据国家政策,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包括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其中,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目前,我省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具体缴费标准请咨询菏泽市医保经办部门。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不到位的地方敬请原谅。您的关心和帮助使我们前进的动力,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支持!欢迎进一步监督帮助我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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